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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鲁粤三省2007年高考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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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作者:国学转载 发布时间:200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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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第四稿)
为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要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接受,让人民满意。
2.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深入实施,有利于高中学校自主教学,有利于学生自主选课,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3.改变“一考定终生”的考试办法,改变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依据的管理制度,贯彻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高校构建多元化选拔新生的机制。
4.从我省实际出发,平稳过滤,逐步改革,使教育改革服务和促进我省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考试与命题
5.考试改革实行学术性课程考试与非学术性课程考查相结合,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考试相结合,一次考试与多次考试相结合,分值赋分与等级赋分相结合。
6.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基础考试与能力考试两部分,具体为:
基础考试实行“1 3”制。“1”指非学术性课程的综合考试,含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艺术、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一般性知识,时政,基本的社会和生活常识,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3”:文史类考生考自然科学基础,即物理、化学、生物3科必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人文科学基础,即政治、历史、地理3科必修内容,每科考试120分钟。各科成绩按等级记分,分A、B、C、D四等。
能力考试实行“3 3”制。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 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 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内容为各科必修与选修的相结合,必修内容占30%,选修内容占70%。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他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科设15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设10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科先考听力,听力考试部分约为20分钟。
7.考试时段、次数。
基础考试安排在每届学生的高二、高三下期期末时举行,考生可以考两次,录取时可以取两次成绩的最高分。
能力考试安排在高三下期期末时举行,考试一次。应届考生本年度不能录取的也可参加下一年度高三的能力考试。第二年录取时可以取两年各科目成绩的最高分。
基础考试与能力考试的结果自高二下学期期末第一次参加基础考试时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8.关于命题。
命题应依据各科课程标准,不以具体的单个版本的教材为命题范围,但应兼顾不同版本的教材。试题应尊重学生模块学习的特点,有利于学生选择相应的已修模块内容答卷,有利于引导学生自主、个性化地学习;要强化模块学习与生活的联系,注意联系学生的生活与体验,注重能力考查和实际运用;要坚持选择性、开放性原则,鼓励考生多角度、开放、创造性地思考问题;追求考试的能力立意和教育价值立意的相结合,在考试中力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目标的融合。
在命题技术上,试卷结构应追求简约、合理,试题数量适当,加大选择性,注意留给学生足够的选择空间和答题时间,不出偏题、怪题,不出无意义的死记硬背的题。
能力考试的难度确定在0.65左右,难易题比例为6:2:2,即较容易的题占60%,中等难度的题占20%,高难度的题占20%。
三、招生录取
9.贯彻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不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依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
10.高校录取依据是:基础考试等级,能力考试成绩,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基础考试等级各科须达到B等以上才能填报本科院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指学生3年修业期间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精神、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分A、B、C、D四等,由高中学校在高三下学期时结合学生整个高中阶段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凡综合素质测评评定为“A”等第的学生名单须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公示,并接受质询。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定须达到B等以上才能报考本科院校。
四、组织与管理
1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的宣传,加强对高中新课程推进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高中课改和高考改革方案的有机结合。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命题研究,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好各考试科目的命题说明,提供样卷,供高中学校教学和复习参考。高中学校要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树立“考是服务于教,教不仅是为了考”的教学观,严格按照高中课程计划和我省高中课程管理规章实施新课程,指导学生理解本考试方案的精神,按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建立好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信息和成长记录信息电子档案,严格、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加强诚信建设,为高校录取选拔提供足量的直观信息。
12.省招生部门要做好2007年第一次高考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依据本方案精神,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为考生和高校提供服务。
山东省2007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方案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好高中新课改后第一次高考的各项工作,现制定指导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优秀新生,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高考的公平、公正、安全、有效,有利于高中新课改与高考的有机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好这次高考。
二、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和分值
(一)科目设置
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拟采用3 X 1 模式。
“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
“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报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报考理工农医类、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
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第四稿)
为建立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要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接受,让人民满意。
2.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全面深入实施,有利于高中学校自主教学,有利于学生自主选课,有利于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3.改变“一考定终生”的考试办法,改变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依据的管理制度,贯彻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高校构建多元化选拔新生的机制。
4.从我省实际出发,平稳过滤,逐步改革,使教育改革服务和促进我省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考试与命题
5.考试改革实行学术性课程考试与非学术性课程考查相结合,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考试相结合,一次考试与多次考试相结合,分值赋分与等级赋分相结合。 zgwww.com
6.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考试科目分基础考试与能力考试两部分,具体为:
基础考试实行“1 3”制。“1”指非学术性课程的综合考试,含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艺术、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一般性知识,时政,基本的社会和生活常识,考试时间为150 分钟。“3”:文史类考生考自然科学基础,即物理、化学、生物3科必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人文科学基础,即政治、历史、地理3科必修内容,每科考试120分钟。各科成绩按等级记分,分A、B、C、D四等。
能力考试实行“3 3”制。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 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 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内容为各科必修与选修的相结合,必修内容占30%,选修内容占70%。语文科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他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各科设15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设100分,总分为750分。
外语科先考听力,听力考试部分约为20分钟。
7.考试时段、次数。
基础考试安排在每届学生的高二、高三下期期末时举行,考生可以考两次,录取时可以取两次成绩的最高分。
能力考试安排在高三下期期末时举行,考试一次。应届考生本年度不能录取的也可参加下一年度高三的能力考试。第二年录取时可以取两年各科目成绩的最高分。 国学参考
基础考试与能力考试的结果自高二下学期期末第一次参加基础考试时计算起三年内有效。
8.关于命题。
命题应依据各科课程标准,不以具体的单个版本的教材为命题范围,但应兼顾不同版本的教材。试题应尊重学生模块学习的特点,有利于学生选择相应的已修模块内容答卷,有利于引导学生自主、个性化地学习;要强化模块学习与生活的联系,注意联系学生的生活与体验,注重能力考查和实际运用;要坚持选择性、开放性原则,鼓励考生多角度、开放、创造性地思考问题;追求考试的能力立意和教育价值立意的相结合,在考试中力求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目标的融合。
在命题技术上,试卷结构应追求简约、合理,试题数量适当,加大选择性,注意留给学生足够的选择空间和答题时间,不出偏题、怪题,不出无意义的死记硬背的题。
能力考试的难度确定在0.65左右,难易题比例为6:2:2,即较容易的题占60%,中等难度的题占20%,高难度的题占20%。
三、招生录取
9.贯彻公平竞争、科学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不以高考成绩为惟一录取依据,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
10.高校录取依据是:基础考试等级,能力考试成绩,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中国地理网
基础考试等级各科须达到B等以上才能填报本科院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指学生3年修业期间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精神、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分A、B、C、D四等,由高中学校在高三下学期时结合学生整个高中阶段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凡综合素质测评评定为“A”等第的学生名单须向全体毕业生及家长公示,并接受质询。综合素质测评总评定须达到B等以上才能报考本科院校。
四、组织与管理
1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的宣传,加强对高中新课程推进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高中课改和高考改革方案的有机结合。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命题研究,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好各考试科目的命题说明,提供样卷,供高中学校教学和复习参考。高中学校要防止片面追求升学率,树立“考是服务于教,教不仅是为了考”的教学观,严格按照高中课程计划和我省高中课程管理规章实施新课程,指导学生理解本考试方案的精神,按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建立好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信息和成长记录信息电子档案,严格、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加强诚信建设,为高校录取选拔提供足量的直观信息。
12.省招生部门要做好2007年第一次高考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依据本方案精神,改革和完善招生录取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为考生和高校提供服务。 zgwwW
山东省2007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方案
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好高中新课改后第一次高考的各项工作,现制定指导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个面向”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坚持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优秀新生,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高考的公平、公正、安全、有效,有利于高中新课改与高考的有机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组织好这次高考。
二、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和分值
(一)科目设置
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拟采用3 X 1 模式。
“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
“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报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报考理工农医类、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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