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响我国主要气象灾害——干旱
|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2-01-30
|
|
1、概述
干旱是指水分的收与支或供与求不平衡形成的水分短缺现象。我国地处东亚,季风气候明显,逐年之间季风的不稳定性造成了我国大范围干旱的频频发生,使干旱成为对我国农业生产影响最严重的气象灾害。据不完全统计,从公元前206年到1949年的2155年间,我国发生过较大的旱灾1056次,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大旱。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十分重视抗旱工作,修建了大量的蓄水、灌溉工程,使旱灾的发生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控制,但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增长等原因,致使干旱仍不时发生,并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据1950~1999年的统计,平均每年受旱面积约2102.3万公顷,约占各种气象灾害面积的60%,每年因旱灾损失粮100亿千克。其中,1959~1961年三年连旱,受旱面积达10980公顷,减产粮食611.5亿千克。
既然干旱是指水量不能满足正常需水,从而造成对城乡生活和工农(牧)业生产不利影响的现象,因而决定了一个地区是否干旱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与许多因素有关,如降水、蒸发、气温、土壤底墒、灌溉条件、种植结构,作物生育期的抗旱能力以及工业和城市用水等等。因而不同学科不同应用领域的所定义的各类干旱也不尽相同。
气象干旱:是指由降水和蒸发的收支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由于降水是主要的收入项,因此通常以降水的短缺程度作为干旱指标。如连续无雨日数、降水量低于某一数值的日数、降水量距平的异常偏少以及各种大气参数的组合等。 中国*地理网
水文干旱:由降水和地表水或地下水收支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由于地表径流是大气降水与下垫面调蓄的结果,所以通常利用某段时间内径流量、河流平均日流量。水位等小于一定数值作为干旱指标或采用地表径流与其它因子组合成多因子指标,如水文干湿指数、作物水分供需指数,最大供需比指数、水资源总量短缺指数等来分析干旱。
农业干旱:由外界环境因素造成作物体内水分失去平衡,发生水份亏缺,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进而导致减产或失收的现象。它涉及到土壤,作物、大气和人类对资源利用等多方面因素,所以是各类干旱中最复杂的一种。它不仅是一种物理过程,而且也与生物过程和社会经济有关。按其成因的不同还可以将农业干旱分为:
1).土壤干旱——由于土壤含水量少,土壤颗粒对水分的吸力大,植物的根系难以从土壤中吸收到足够的水分去补偿蒸腾的消耗,植株体内的水分收支失去平衡从而影响生理活动的正常进行,以致发生危害。
2).生理干旱——由于土壤环境条件不良,使根系的生理机能活动受阻,吸水因难,导致植物体内水分失去平衡而发生危害。
3).大气干旱——由于太阳辐射强,温度高,空气湿度小,有时还伴有风,使蒸发增强从而导致作物蒸腾消耗的水分很多,这时即使土壤含水量并不很低,但根系吸收的水分不足以补偿蒸腾的支出,致使植物体内的水分状况恶化而成危害。 中国地理网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用能反映农业生产中水分供需矛盾程度的某些物理量来作干旱指标。一是采用能反映当地农业水分供应状况的物理量如降水量、水分供求差、帕默尔指数等来评估干旱程度;二是从土壤一植物一大气系统出发,反映作物生长与水分利用关系的物理量如相对蒸散、水分亏缺量。作物水分应力指数等来判断水分的亏缺程度;三是利用土壤水分,如以重量(体积)百分比、土壤有效水分贮存量、土壤相对湿度等表示干旱指标。
社会经济干旱:是指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中水资源供需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社会对水的需要通常分为工业需水量、农业需水量和生活与服务行业需水量。如果需大于供,则就会发生社会经济干旱。
尽管存在上述不同的干旱定义,但对上述四类干旱中,气象干旱是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尽管它的直接影响和造成的灾害常常通过农业和水文及社会经济干旱反映出来。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气降水是水资源的主要来源,它直接影响着地表径流、地下水、土壤水分的短缺程度及作物、人类社会等对水分需求的满足程度。因此下面涉及到的有关干旱发生及变化
规律等都是以气象干旱的指标来进行讨论的。
2、干旱的区域分布特征 中国地理网
采用降水量距平百分率作为指标讨论对农业有意义的生长季节的干旱,并利用我国300多个气象台站的降水资料,按一定的标准(表3)统计了1951~1990年干旱发生的情况。从中可以看出,40年中我国大部地区出现的干旱次数有10~30次,其中黄河中下游、海河流域、淮北地区及广东东部和福建南部沿海有35~40次,几乎平均每年有一次不同程度的干旱出现。我国大致有4个明显的干旱中心:华北平原至黄土高原一带,南岭至武夷山一带;东北西部;云南中北部和川南一带。如果将位于西北的,以新疆、甘肃为中心的长年少雨干旱的地区考虑进去,我国共有五大多干旱中心。
3、干旱的季节分布特征
干旱发生不仅在地区上有差异,在发生的季节上也不尽旱,影响最为严重。
黄淮海流域干旱区:这是我国发生干旱面积最大、频次最高的地区。在3~10月的农作物生长期内均有可能发生,其中春旱发生频次最高,有“十年九春旱”之说。如1951~1980年的30年内就有26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春旱。大多数春旱年之前的冬季少雨(雪),甚至自秋季就少雨,如1999年。有的春旱可持续到6、7月份,出现春夏连旱,对农业产生影响更为严重,如1962年,1972年,1997年等。个别年份如1965年甚至春夏秋三季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更为严重。夏旱的频次低于春旱,但多与春旱或秋旱相连,如1957年、1974年等,对农业生产影响也比较大。 chinageog/com
长江中下游干旱区:这是我国东部干旱频次相对较低的一个地区,干旱次数不仅低于北部的黄淮海流域,甚至也低于其南部的华南、西南地区。这里春旱频次不高,夏旱则比较经常出现。1951~1980年30年中有25年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夏旱。夏旱一般都是梅雨结束后受副热带高压控制,出现连晴高温天气的结果。所以通常又称“伏旱”。单纯的伏旱一般影响不很严重,只有旱情持续到9、10月或11月,即出现夏秋连旱时危害才比较严重。如1959年干旱从7月持续到9月。本区单纯出现的秋旱范围较小,影响也比较轻。
华南和西南干旱区:这两个地区一年四季都有农作物生长,干旱频次也比较高。但与前三个区不同的是以冬、春两季干旱为主,特别是冬春连旱影响比较大。其中,华南地区夏秋多台风降水,因此,干旱多出现在秋末、冬季到初春期间。如1954年9月至1955年4月,1998年11月至1999年4月华南部分地区发生持续秋冬春三季连旱,对工农业及生活用水等影响很大。西南地区冬春发生连旱时亦可持续4~5个月,有时也发生秋冬春三季的连旱。如1959年11月至1960年5月共持续了7个月。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 |
|
[ 收藏]
[ 推荐]
[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
| |
|
|
|